回复: 现场:便衣擒匪
呵呵,欢迎交流想法。
凡事必有因果,广州小偷的嚣张是出了名的,很多时候是被偷者发现被偷之后,还得屈辱不敢声张。这样物极必反,小偷被抓之后,很多人都会冲上去发泄压抑多时的怨气,这是有历史原因的。
人犯错,应该受到惩罚,但惩罚应该有个“度”,要给人家改错的机会,法律就是来规定这个“度”的。所以我在这方面的观点跟你不一样,不一定非得限死给法律来处理,能把握这个惩罚的“度”就可以了,因为法律处理的成本比较高,中国现在人太多,平均资源少,很多时候很难支撑这些成本的,国情不同,处理方法应该也得有所不同。
以广州小偷的嚣张情况来看,quarter拍的这次,我觉得也不算太过分啊。公道自在人心,只要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就没多大问题了。
关于报纸报道的,现在中国还没那么透明,上头一直压着很多信息的流通,这一点的确是事实,这个得慢慢来,不断地争取,放得太快也不一定是好事。不过我跟quarter说的网络跟报纸的不同,主要指的是网络的信息量可以达到无穷大,因为它空间大,又有搜索功能;而报纸的信息量是限定的,只能挑选少量最好的。所以网络这个优势要好好的利用。
原帖由 zzjgbc 于 2007-9-24 8:41:37 发表
小赖我的观点跟你不一样
首先,坏人也是人啊,凭什么就应该被屈辱的对待?
其次,凭什么就界定他是坏人?就一次小偷?
再者,人犯错,理应由制度、规范给与制裁。但是不应该是制度外的人为的自行处置。
最后,报......